中新網南京12月5日電 (劉津 通訊員 徐曉紅)“對失足青少年的輓救,聯繫著幾個家庭的命運”5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設立的全國首家“青少年刑事案件和解中心”在該市棲霞區仙林派出所掛牌成立。這是南京市檢察院探索青少年犯罪懲治、預防工作,促進法治校園、和諧校園建設的又一項舉措。
  南京市高校雲集,年輕學生眾多。該市檢察院今年抽調25名業務骨幹組成課題組開展“年輕幹警重返校園行”大型調研活動,對大學城校園法治建設及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挑戰及進一步推進法治的建議進行了分析研究,並於3月聯合南京大學犯罪預防與控制研究所共同發佈了全國首家大學城法治運行報告。
  在此基礎上,南京市檢察院通過發放調查問卷等深入瞭解高校、中小學校內矛盾調解狀況、糾紛化解機制,並走訪相關學校,征求意見和建議,結合近年來所辦相關案件進行分析研究,提出引入“第三方”,創立“青少年刑事案件和解中心”的設想。
  “青少年違法犯罪大多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符合作輕緩化處理的法律政策規定。由於青少年心智發展仍未成熟,在誤觸法律或者人身、財產權利被侵害時,更容易受到負面影響,加上一個獨生子女聯繫著幾個家庭,對他們的教育輓救效果直接關係到社會的和諧。通過對青少年涉案刑事案件開展刑事和解,能夠使青少年作案人得到改過自新的機會,也有利於青少年被侵害者得到相應賠償,修複因犯罪行為而被破壞的人際關係及社會秩序。”南京市棲霞區檢察院檢察長倪一斌介紹,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將“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作為特別程序予以單章明確規定,2012年以來,該院通過刑事和解程序先後對5件5人青少年犯罪案件作出了不起訴處理,均取得良好的效果。“青少年刑事案件和解中心”的成立,為青少年刑事案件和解程序提供了更充分的平臺。
  記者瞭解到,“青少年刑事案件和解中心”已經聘請了26名各高校推薦的經驗豐富的刑事調解員、5名司法局公調、訴調人員參與工作。中心聯繫電話向社會公佈,方便當事人提出和解要求,由所處訴訟階段的司法機關審查是否符合刑事和解條件,委托中心進行調解。雙方可以自行和解,由司法機關主持製作和解協議,也可以由居間人主持調解。
  南京大學犯罪預防與控制研究所所長狄小華教授認為,引入司法機關之外的“第三方”——社會中立組織主持刑事和解,發揮人民調解力量在基層群眾自治方面的重大作用,既節約了司法成本,提高了訴訟效率,又保證了司法機關中立性,更有利於實現正義,是在現行法律政策框架內,創新青少年司法維權機制的一項有益探索。(完)  (原標題:南京檢察院全國首創青少年刑事案和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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